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关于防范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预警提示

2023-07-20 16:31 教育部网站 责任编辑:吴静

暑假期间,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政府部门公文,诱导家长学生添加QQ号或加入QQ群,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危害。

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多次发出预警提醒:请广大家长和学生“擦亮眼睛”,提高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在支付培训费用时,不要支付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学科类培训支付费用不超过政府指导价限额标准,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支付费用不超过5000元限额标准。同时,注意缴费安全,可通过官方渠道“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可在各手机应用商店下载)选课、购课、消课、投诉,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正规退费流程一般以原路返还的形式返还给本人缴费账号,凡是退款时附加购买商品或支付费用条件的,都是诈骗!如有疑问,可及时拨打110或有关培训机构主管部门电话求证、求助。

反诈在行动,你我共携手。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有关线索,共同营造校外培训平安消费环境。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

2023年7月20日

关键词:家长,擦亮眼睛,选课,退费,教育行政部门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