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8月2日电 记者2日从山西省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第十二届省委委员,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晋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晋平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政绩观严重错位,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为捞取政绩纵容、支持经济数据造假,不信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重大公共财产损失。
李晋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呈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晋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山西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已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