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网间结算费用下调 新标准已实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公布了新的公用电信网网间结算标准,部分费用有所下调,以促进信息消费,推动电信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用户。新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实行。
按照新的标准,不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用户相互发送短信和彩信时,发送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向接收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支付结算费分别调整为0.01元/条和0.05元/条,之前这两个结算费分别为0.03元/条和0.10元/条。
同时,中国移动用户(不含TD-SCDMA专用号段157、188用户)呼叫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移动用户时,中国移动向被叫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支付结算费仍是0.06元/分钟;而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移动用户呼叫中国移动的移动用户(不含TD-SCDMA专用号段157、188用户)时,主叫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向中国移动支付的结算费下调为0.04元/分钟;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移动用户相互呼叫时,双方仍按0.06元/分钟进行结算。对上述结算政策,工信部将根据电信市场发展情况每两年评估一次并视情适时调整。
TD-SCDMA网间结算费保持不变,即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移动用户呼叫中国移动TD-SCDMA专用号段(157、188)用户时,主叫方向中国移动支付结算费仍维持0.06元/分钟;中国移动TD-SCDMA专用号段(157、188)用户呼叫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移动用户时,中国移动向被叫方支付结算费仍维持0.012元/分钟。
据了解,中国电信表示,以中国电信2013年全年的移动网间实际话务量、短信及彩信使用量测算,估计上述网间结算标准的调整将令中国电信2013年度结算收入减少约5.6亿元,结算支出减少约31.4亿元。中国联通也表示,根据上述网间互联结算标准,按照公司2013年的移动网间话务量、短信及彩信使用量变化趋势,将对公司2014年的盈利有正面影响。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发布《关于设立新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的指导意见》,提出未来1到2年,完成新增成都、武汉、西安、沈阳、南京、重庆、郑州7个骨干直联点的设立工作并投入运行,完成总共不少于700G的骨干网间互联,基本消除网间通信质量障碍。
《意见》还提出,短期内要全面完成骨干网络节点升级改造,完成建设相关网间通信质量监测、应急保障、安全运行维护及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等配套系统并投入运行。长远看,基本形成各骨干直联点之间相互支撑、均衡协调、互为一体的全国互联网间通信格局,基本消除长距离绕行迂回和非法第三方转接,网间通信质量基本达到国际水平;云计算、数据中心、内容服务等互联网产业呈现集群规模化发展态势,新增点所在地区互联网产业聚集能力、规模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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