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镜子掉落砸伤房客 酒店赔偿5000元
2014-10-10 07:40:18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邓忠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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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子旅游入住酒店,岂料幼子竟被客房衣橱掉下的玻璃砸伤脚。笔者昨日从武夷山市工商局获悉,经调解,消费者章先生最终拿到酒店预支付的5000元赔偿金。 9月15日,章先生带着其一周零十个月的幼子来武夷山风景区游玩,入住武夷山度假区某酒店。17日中午,章先生正埋头收拾行李准备退房,突听“砰”的一声巨响,伴随着小孩凄厉的哭声,章先生回头一看,儿子被客房衣橱掉下来的玻璃砸伤了脚。事发后,酒店工作人员立即陪同章先生护送小孩前往医院治疗,经医生检查,小孩的脚拇指骨折断裂。 次日上午,章先生找到酒店经营者,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护理费15000元、营养费6000元及医疗费。对于这一赔偿数额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于是章先生拨打当地的12315电话寻找帮助。 工商人员在调查后认为,酒店方服务设施不完善,客房的衣橱玻璃掉下来才导致小孩的脚被砸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酒店方理应赔偿。 在工商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酒店方在支付完当天的医疗费350元后,再预支5000元医疗费。消费者将小孩带回家治疗痊愈后,将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票据、治愈鉴定书,以及为此付出的交通费、误工费等证明寄给酒店方,酒店方再另行赔偿。 (葛艾莉 黄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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