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类家电将统一噪声测试方法 新标准或明年颁布
2014-10-29 10:11:5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责任编辑:邓忠卫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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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谁说“要买台25度的空调”一定会被人们视为另类。但是,在日前召开的空调噪声测试方法及标称值研讨会上,有专家指出,目前市场上大多数家电噪声的标注值就如同空调标注了温度而非功率,并由此给消费者的选购造成困惑,使其维权陷入困境。记者获悉,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规范企业市场行为,修订接近尾声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标注将采用统一的测试方法及标称值。“测试标准的不同不仅给消费者维权造成困难,同时也让企业面临难题。”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噪声技术研究所所长杨伟成介绍说,目前GB7725《房间空气调节器》关于空调器噪声性能的评价中采用其辐射的声压级【Lp,dB(A)】来评价。这样,对同一台样机不同实验室所得数据可比性较差,不同企业测得的数据可比性也差;企业在产品研发改进前后的数据难以进行比较,甚至会误导产品研发的方向。同时,由于按照标准要求测试只能在消声室内进行,不能在混响室测试,测试环境不兼容,浪费测试资源。而空调出口时,该数值不能被国外承认也给企业造成困难。 据了解,2005年8月1日,《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该标准对6类家用电器产品的噪声指标提出了最低要求,如空调噪声限值在40-68分贝,洗衣机的洗涤噪声限值为62分贝、脱水噪声限值为72分贝,250升以上冰箱的噪声限值为48-55分贝。低于上述指标,或噪声实测值与产品明示值相差3分贝以上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在部分产品的分等分级性能标准中,对达到不同指标的产品也划分了等级,比如洗衣机就划分为A、B、C、D四级。但是不同标准所采用的测试方法及噪声的评价量并不统一,而且各类产品的明示值也不统一。“在我国家用电器的噪声标准制定初期,是各类产品分别单独制定,对于不同产品的噪声测定方法也不同,这必然会影响结果的一致性和有效性。”中国家电研究院测试技术研究所所长鲁建国表示。为此,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家用电器噪声分委会希望通过对《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通用要求》两项国家标准的修订,改变目前不同产品的性能标准对于噪声测试方法“各自为政”的局面,逐步统一思路,并将各种家用电器的噪声测试方法与国际标准接轨。在考虑我国行业现状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采用国际上通用的测试方法,并最终制定出一套统一的家用电器噪音标准,而不同产品性能标准里面关于噪音方面的条款只需要采用这一套噪音标准的规定即可。 中国家电研究院测试技术研究所副所长许振刚介绍说,本次标准修订涉及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微波炉、吸油烟机、电风扇、废弃食物处理器、剃须刀、口腔卫生器具、室内加热器、加湿器、空气净化器、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洗碗机、干衣机、电动按摩椅、食品加工器具和毛发护理器具等18类家用电器,其中有12类产品为新增。该标准实施后,上述家电产品均需要对产品噪声进行明示,并符合该标准中限值的规定。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统一了家用电器声功率测试方法,对各类产品噪声限定值指标进行了调整,并且实现了18类家用电器产品噪声明示值的统一。 “最新修订的空调器标准规定了其噪声评价量是声功率。”杨伟成介绍说,同一台样机辐射的声功率是一个定值,其只和产品本身有关,和产品以外的因素无关。其测试可采用四种方法,而且既可以在消声室内测试,也可以在混响室内测试。其中混响室测试精度高,测试效率高,测试仪器简单,测试成本低。因此,标准修订后空调的噪声指标将成为可观、唯一、可以重复测试的物理量。这一方面使得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者进行投诉时有据可依,另一方面也使得企业产品的研发改进评价、质量控制更为科学,数据更为可靠、客观;不同产品、不同企业的测试数据也可以进行直观比较。 据鲁建国透露,新标准有望于明年颁布,届时,某些产品的噪声指标限值会有所变化。专家同时也指出,新的标准实施后,某些企业的现行测试设备需要升级改造,企业内部的质量控制指标、质量体系、企业标准等也需要进行相应的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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