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4年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的通知
2015-02-11 11:35:0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邓忠卫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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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委办〔2014〕53号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4年度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深入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4〕7号)的通知要求,为配合福建省隧道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在南平举办、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及演练周活动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以贯彻“应急处置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总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监管中心工作,安排部署和组织各级政府、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应急演练、应急知识宣传、应急技能培训等活动,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应急意识,全面提升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应急演练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和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认真督促、指导和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扎实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二、演练内容 (一)地方政府演练。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突出地方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年内至少组织一次由当地政府领导参与的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 (二)企业演练。各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活动;规模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安全监管部门要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将应急演练列入行政执法内容,监督检查企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实效,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将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纳入本地区、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整体方案,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确保应急演练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讲求方法。各县(市、区)安监局、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不求大求全,注重实效、不流于形式,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的要求,组织指导辖区内和所属企业开展好各类应急演练工作。 (三)总结评估,不断完善。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注重总结演练工作的成功经验,针对应急演练中暴露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适时修订完善相关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实用性。 各县(市、区)安监局、有关行业部门的今年应急演练开展计划和政府领导参与的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脚本于6月25日前报送至南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邮箱:npajyj@126.com 联系电话:0599-8821060 (带传真) 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12 日 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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