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城区交通管理 交巡警职能分离
2015-04-01 07:59:09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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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南平市公安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预计从4月10日起,南平所辖10县(市、区)各城区交通管理事务将从派出所剥离出来,成立交通管理专职队伍,城区路面交通管理和执法权全面交由交警部门,城区派出所不再承担交通管理职能。 此举将使交警更好地担负起路面交通秩序维护、事故调查处理、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维护以及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职责,同时把城区派出所从管理交通的专业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做好打防管控、社区警务及其他基层基础工作。 据了解,2012年2月南平市公安局启动综合警务机制改革,整合基层公安机关路面执勤执法职能,打破了原交警、巡警、派出所民警的分工,实行治安、交通勤务一体化模式。各城区派出所以“二人一组”的搭档警组作为一个作战单位或执勤力量,全天候屯警于路,突出巡逻防控压警情,快速反应抓现行,提高了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 但随着城市机动车数量剧增,交通状况越发复杂,现有的勤务模式已不能适应城区交通管理的需要。为改变这一局面,让更专业的人来做更专业的事,我市再次进行警务优化,成立交通专职队伍,安排专业警力,对路面交通进行日常化、常态化管理。此次优化交通管理职能配置工作,充分考虑到城区和农村地区的交通管控特点。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职能,仍由农村公安派出所承担,涉及执法工作的,以交通警察大队的名义实施。 目前,警方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人员调整,并对调整后的交警队伍进行全员轮训,力争在短期内能适应交通管理职能优化后的勤务要求。(朱宇 廖文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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