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住房公积金政策问答三
2015-04-23 06:53:49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施柳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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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问:购买二手房贷款需何时到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 答: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于拟购房办理交易过户前买卖双方持相关证件到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2、问: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携带哪些材料? 答:二手房过户前售房人提供资料:房产证、土地证 、售房人身份证、售房人面谈记录表、银行借记卡。购房人提交资料: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买卖协议(需写明尾款转入售房人账号)、收入证明(收入超过公积金缴交基数或过高于当地一般收入水平还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税单)、公积金缴交流水、贷款申请书、征信报告(征信报告显示负债过高还需提供相关银行流水或结清证明)。 二手房过户后购房人需提供资料:房产证、土地证、契税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23、问: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携带哪些材料? 答: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携带材料: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收入超过公积金缴交基数或过高于当地一般收入水平还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税单);公积金缴交流水;贷款申请书;征信报告(征信报告显示负债过高还需提供相关银行流水或结清证明)。 24、问:父母和子女都有缴交住房公积金,共同买一套房是否可以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父母和子女都有缴交住房公积金,共同购房可以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5、问: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的利率? 答: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利率为人民银行2015年3月1日公布的:五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3.50%;五年以上,年利率为4.00%。 26、问:遇央行贷款利率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利息何时调整? 答:当年利率调整,未发放的贷款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已经发放的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27、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的,应如何处理? 答:连续 3 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与承办银行可采取电话、短信、信函、上门等方式共同催收,并发出书面催收通知书;连续 6 个月以上未偿还贷款本息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承办银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8、问:近两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服务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1)2014年4月,在市本级做“按年冲还贷” 业务测试,于2014年10月全市开通“按年冲还贷”业务,职工不需要每年到中心来办理“按年冲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减化职工办理每年还贷业务手续。 (2) 为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流程,提高窗口部门的服务效率,从2014年7月1日起调整贷款审批流程,下放了贷款审批权限。 (3)2014年8月,我中心开通了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职工可以通过拨打服务热线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有关政策、咨询业务办理流程等。 (4)2014年9月起,办理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取消使用支取凭证一式五联单,简化了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张莎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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