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辖区2015年秋季初中招生方案
2015-04-23 10:19:39 来源:延平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施柳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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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经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决定,2015年秋季延平辖区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其中城区初中按划片范围招收新生,农村初中按乡镇施教区招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为目标,维护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进行。 二、基本原则 1.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 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个为主”原则,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投资兴业人员子女)。 3. 认真执行省教育厅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精神,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格控制班生规模。 4.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市属一级达标高中部分统招指标实行定向招生的相关规定,学生在片区内初中校入学并就读至毕业(满3年),且片内生资格保持不变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时可享受定向生资格。 5.严格遵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14〕45号)文件要求,片内生招生结束后剩余学位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实行“阳光招生”。 三、招生学校、条件及时间 (一)城区电脑派位初中招生 1. 具体学校 南平剑津中学、南平三中(不含九峰校区,下同)、南平四中等3所学校。 2. 片内生招生 七年级招收至报名规定时间结束当日,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房产关系满3年的小学毕业生。根据“住、户一致”原则,对各片区的小学毕业生进行资格确认。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随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1)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是户主和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即户籍证和房产证两证统一)。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小学毕业生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父母双方确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为监护人)。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小学毕业生和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户籍(小学毕业生出生申报户籍即在该处且从未变动,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且是长期住户,但法定监护人无住房产权。报名时须随带户籍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均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必须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等有效法律文书。 (5)依据有关政策,属于以下五种情况的小学毕业生需要跨施教区入学的,需在2015年6月25日前向申请就读初中所属教育局提交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驻延现役军人子女;凡符合南教基〔2008〕3号文件规定的客商及客商企业外聘“双高”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亲生子女;符合南政〔2006〕综124号文件精神,在延兴办企业的台商子女;④符合南政〔2010〕91号文件第11条规定的体育特长生;⑤符合南政办〔2015〕35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 3. 剩余学位招生 以上3所初中片内生招生结束后有学位余额的,视具体情况依次优先招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1)本施教区户口、房产齐全且“住、户一致”但年限不满3年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满3年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的小学毕业生,或具有本施教区全产权房产满3年(2016年起逐年递增直至满5年)且与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 招收以上两类小学毕业生时,在哪一批次上学位余额少于报名人数,就针对哪一批次小学毕业生实行电脑派位入学。两个批次招生后仍有学位余额,则剩余学位再面向一定区域和条件的小学毕业生进行电脑派位,派位办法详见《2015年延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中小学招生剩余学位电脑派位方案》。 4. 其它证件要求 新生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小学六年级时的体检报告单。与产权所有人(或户主)关系不明时,视具体情况向学校提供下列有效证件:出生证、结婚证、离婚证、领养证、护照、公证书、法律文书等。 5. 招生时间安排 (1)6月5—25日,网上报名。南平剑津中学、南平三中、南平四中等3所学校片内生(含“两证”齐全年限不满3年和“一证”满3年的小学毕业生)家长持学生卡登录南平市延平区教育网(http://www.npypjy.com/),点击右上角“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学生卡5月下旬通过城区小学六年级统一发放,学生家长也可带户口簿自行到延平区招生办大厅内(区实小大门旁边)领取。 (2)7月25—26日,家长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和父母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属施教片区学校进行资格确认(含“两证”齐全年限不满3年和“一证”满3年的小学毕业生)。 (3)7月27—29日,区教育局组织对片内生及“两证”齐全年限不满3年和“一证”满3年的小学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 (4)7月30日,3所电脑派位初中公布剩余学位名额。 (5)7月31日—8月3日,剩余学位电脑派位网上报名。学生持卡登录南平市延平区教育网(http://www.npypjy.com/),点击右上角“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未领卡学生可带户口簿到延平区招生办大厅内(区实小大门旁边)领取。 (6)8月4—5日,家长随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7)8月7日上午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名单随即公示。 (8)8月10日,区教育局组织证件复审。 (9)8月27日,学校统一公布新生名单。 (二)城区其他初中招生 1. 具体学校 南平三中九峰校区、南平五中、南平市水东学校、南平市新光学校、南平市建溪学校、南平市水南学校等6所学校。 南平市水东学校、南平市新光学校、南平市建溪学校、南平市水南学校等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在保证片内学生入读的前提下,非本片区在读六年级学生完成学业后可直接升入本校七年级就读,但不享受定向生资格。 2. 片内生招生 初中一年级招收至报名规定时间结束当日,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房产关系的小学毕业生。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随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1)本施教区户口、房产齐全且“住、户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小学毕业生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父母双方确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为监护人)。报名时随带户口簿、房产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户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在本片区的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具有本施教区户籍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延平辖区内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南政办〔2014〕77号),具有本施教区全产权房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凭购房合同和发票)。七年级入学时具有城区户籍的新生才能享受定向生资格。 (6)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均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必须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等有效法律文书。 3. 剩余学位招生 上述6所初中剩余学位面向区外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和延平区农村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招生,具体办法详见本方案中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4. 其它证件要求 新生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小学六年级时的体检报告单。与产权所有人(或户主)关系不明时,还应视具体情况向学校提供下列有效证件:出生证、结婚证、离婚证、领养证、护照、公证书、法律文书等。 5. 招生时间安排 (1)6月5—25日,网上报名。上述6所学校片内生(含交纳社保满3年及以上的片外生)家长持学生卡网登录南平市延平区教育网(http://www.npypjy.com/),点击右上角“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学生卡5月下旬通过原就读的城区小学统一发放,学生家长也可带户口簿自行到延平区招生办大厅内(区实小大门旁边)领取。 (2)8月10—11日,上述6所初中片内生家长随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属施教片区学校进行资格确认(含交纳社保满3年及以上的片外生持社保证明、户口簿同时到学校资格确认)。 (3)8月12—13日,区教育局组织证件审核。 (4)8月15日,公布剩余学位名额。 (5)8月16—18日,剩余学位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网上报名。学生持卡登录南平市延平区教育网(http://www.npypjy.com/),点击右上角“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未领卡学生可带户口簿到延平区实验小学大门右侧服务点领取)。 (6)8月19—20日,片外生家长随带相关证件到填报第一志愿学校进行资格确认。 (7)8月21日,区教育局组织资格审核。 (8)8月25日,片外生电脑派位录取。地点:胜利小学。 (9)8月27日,公布新生名单。 (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延平区外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和延平区农村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持父母双方或一方进城有效务工证明、暂住证或租房合同、户口簿(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六年级时的体检报告单等,通过三种途径参加城区初中报名录取: 一是进城务工1年及以上并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城区部分电脑派位学校的派位(具体详见《2015年延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中小学招生剩余学位电脑派位方案》)。 二是交纳社保达3年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到城区其他有学位余额的初中报名(具体时间详见本方案的“城区其他初中招生”),学校将依批次招收或派位录取。 三是通过网上报名参加城区其他有剩余学位初中的电脑派位。城区其他初中剩余学位8月15日在南平市延平区教育网(http://www.npypjy.com/)上统一公布;8月16-18日,家长可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并根据意愿依次选择学校排序(有剩余学位学校必须全部选);8月19-20日,家长随带相关证件到填报第一志愿的学校进行资格确认;8月25日,电脑派位系统依据家长所填报的志愿依次自动派位录取,派位结果在各校张榜公布或以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四)残疾少年入学(特教学校招生) 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少年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10号),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残疾少年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或动员其到延平区开智学校(地址:东教路13号,联系电话:6138196)和南平市盲聋哑学校(地址:建瓯市城区打锡巷149号,联系电话3833566)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少年入学。 (五)农村初中招生 农村初中按乡镇招生,小学毕业生8月30-31日随带户口簿、六年级时的体检报告单到施教区所属学校报名注册。 四、城区初中招生区域 1.南平剑津中学 (1)江滨中路221号(市规划大楼)至461号(区政府大楼)。 (2)解放路单号13号以上(航管站)。 (3)朝阳路双号(市印刷厂、延平区林委一侧)。 (4)八一路双号88号至334号;八一路单号229号至459号。 (5)剑津路1号至8号。 (6)鼓楼街、胜利街、黄山岭、光荣岭、慈阴(荫)巷、北门岭、人民路、府前路、府后路、前进巷、紫芝巷、紫芝二巷(弄)、四鹤巷、大同里(岭)、紫云岗、公营巷、新华路、天河巷。 2.南平三中 (1)江滨中路219号以下。 (2)朝阳路单号。 (3)八一路双号86号以下;八一路单号87号以下。 (4)杨真路单号63号以下。 (5)中山路、中山支路、健康岭、杨西岭、先锋岭、西门岭(桥)、西门一岭、西门二岭、西门三岭、里丹岭(巷)、杨真中路、杨中路、杨中支路、环城南路、马坑路、马坑支路、昼锦坊、四贤街、中学岭、江滨南路、上洋村、西溪路、官沙田、沙溪口、新建路、新建巷、新建二路、新建三路、江滨路221号。 3.南平四中 (1)八一路单号89号至227号。 (2)杨真路双号;杨真路单号65号以上。 (3)环城中路单号125号以下、双号114号以下。 (4)文体路、进步路、三元路(巷)、三元二路、天台路、三官堂、杨真一路、杨真二路。 4.南平市第五中学 ⑴江滨中路463号以上。 ⑵解放路双号(靠邮电局一侧)。 ⑶解放路单号11号以下(靠延平税务局一侧)。 ⑷八一路双号336号(机电公司)以上;八一路单号461号(一夜岭交界)以上。 ⑸环城中路单号127号以上,双号116号以上。 ⑹剑津路9号以上。 ⑺一夜岭、金山路、建设巷(路)、建设一巷、建设二巷、团结巷、东山路、梅峰路、超骧路、自强岭、中和岭、后所岭、绿竹岭、天官岭、狮子岭、晏公岭、祠堂巷、大县岭、宝武营、康乐里、玉屏路、闽江路、闽江支路、双溪路、武夷路、玉(豫)樟岭。 5.南平市水东学校 水东街、塔下村、大官路、东溪路、兴达路(里)、十里庵、红星村、马站、工业路、洋丹村、建东路、兴业里、育才里、象山岭、金凤路、大洲岛。 6.南平三中九峰校区(原南平七中) 水南街(里、岭)、九峰路、横排路、东坑岭、马公峡、东岭路、东坑路(村)、岭下桥、玉地村、八仙村、岭炳洋、际头村、罗源村、上地村、后厂、南福路。 7.南平市水南学校 后谷路、后谷一路、后谷二路、长富路、尤坑路、尤坑村、后谷村、沙门路。 8.南平市新光学校 (1)江滨北路1号至205号。 (2)环城北路(93号除外);建溪路9号至19号。 (3)东教路、菜园里、五里亭、官厅后、黄岭路、黄林路、黄墩路(岭、村)、大作、马林、教场岭、牛奶山、排垅巷。 9.南平市建溪学校 建溪路69号至81号、环城北路93号、安丰、筠竹村、江滨北路206号以上。 五、工作要求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校要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认真宣传解读招生政策,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动员所在片区生源按时入学,巩固提高“对县督导”成果。 本方案由南平市教育局和延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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