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基准
2015-11-11 08:09:00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吴杨珠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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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奖励基准(元/辆)重型载货车22000中型载货车12000轻型载货车7000微型载货车3000大型载客车21000中型载客车12000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7000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4000专项作业车7000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7000 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 排量轿车 4000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3000 (一)第一时段(2015年12月31日)(含)前提前报废的,按基准奖励标准的100%执行; (二)第二时段(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含)前提前报废的,按基准奖励标准的90%执行; (三)第三时段(2016年7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含)前提前报废的,按基准奖励标准的80%执行。 2005年底以前注册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营运车辆未在第一时段交售的不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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