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2日讯(福建日报 吴德权 陈华安)2月25日起,三明市调整统筹区内住院报销比例,取消城镇职工住院费用分段报销,并将大病患者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调整后,三明市城镇职工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按不同级别医院比例报销,扣除起付线金额后,一级医院报销95%、二级医院报销90%、三级医院报销85%。同时,该市将大病患者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保险责任范围(理赔范围)为参保职工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人)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分两段赔付:第一段,8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赔付比例为90%,实际赔付限额为12万元;第二段,20万元至30万元,赔付比例为95%,实际赔付限额为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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