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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安监局四举措开展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专项治理

2016-05-04 14:59:3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杨斯羽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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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对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企业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全面彻底排查,特别是硝酸铵、硝化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和散装汽油等的排查,依托信息化手段,全面采集企业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录入,为“一体化”监管改革平台整合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保障。

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结合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会议宣传贯彻,送法入企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涉危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从业人员遵章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明确安全检查重点内容,自查自纠。要加强企业物流(发货装载环节)管理,不得向不具备购买条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严禁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要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发货环节的查验、登记等制度,认真查验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的资质证件,严格按照提货单载明的品种、车辆核载数量进行装载,对未取得相关资质证件的,不得为其进行发货、装载。

三是落实安全隐患整改。采取实地查看、实物核对、台账检查、系统巡检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企业,从生产、销售等源头到储存、使用等末端,全面进行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统筹研究整改解决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问题。

四是继续深化“打非治违”。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执法检查,细化处罚标准,依法落实“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深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专项治理,坚决落实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工作要求,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格落实购买散装汽油实名登记制度,强化加油站打非治违工作。要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零懈怠”,该罚款的罚款,该责令停产停业的责令停产停业,该吊证的吊证,涉及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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