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6-07-25 15:29: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俊杰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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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5日讯 据南平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近日,建瓯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小桥镇后塘村村主任洪顺兴、报账员陈平套取村集体资金支付超额接待费问题。2014年1月,小桥镇后塘村通过虚增“水改旱”项目面积的方式,套取项目补偿款21400元。经村主任洪顺兴审批,由报账员陈平办理报销手续后,将其中的12202元用于支付后塘村2013年度超额招待费开支。2016年6月13日,小桥镇纪委给予洪顺兴、陈平党内警告处分。 2.瓯宁街道七里街村村支委黄胜玉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香烟问题。2014年1月,黄胜玉在组织瓯宁街道七里街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小组长会等会议用餐过程中,违规用村集体资金1820元购买香烟。2016年6月16日,瓯宁街道纪工委给予黄胜玉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崇廉拒腐,自觉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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