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检察院:生态检察守护丹山碧水
2016-08-08 08:14:56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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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武夷山市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科的检察官看到九曲溪上游的林地已由一片黄土地变为一片小树林时,欣慰地说:“‘伤疤’总算治好了!” 去年,该市星村镇某村的方某毁林种茶造成九曲溪上游10多亩林地遭到破坏,武夷山市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后,对方某进行了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解读教育,使他充分认识到错误,主动提出对毁坏的17.16亩山场进行“补植复绿”,有效遏制该镇“毁林种茶”蔓延。 近年来,武夷山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大生态检察”工作机制,依法打击生态领域违法犯罪,深入查办危害生态资源环境的职务犯罪,为生态建设筑起了法律保护的绿荫。2013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各类涉生态资源犯罪案件49件62人,提起公诉80件96人。 “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习总书记的话,一语道破了正确处理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发展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为此,该院不断探索检察机关保障生态文明的方法,通过引导犯罪嫌疑人或家属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尽快修复受损生态,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与市法院、公安局、林业局、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在办理林业刑事案件中全面实施“补植复绿”的规定》,明确了适用“补植复绿”的适用原则、案件范围、条件及案件处理流程,明确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应当承担的职责,明确将“补植复绿”的成效作为量刑的主要依据。2013年以来,共办理57件涉及毁林的“补植复绿”案件,被告人履行“补植复绿”率达到88%,林木存活率达到81%。 “保护好武夷山的丹山碧水,是我们检察机关应尽的职责,我们将持之以恒。”该院检察长万勇表示。 武夷山是世界双遗产地,生态环境保护举足轻重。武夷山市检察院找准切入点,主动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成立生态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受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盗采矿产资源、毁坏林地、失火放火等案件进行重点监控,坚持依法“快侦、快捕、快诉”,高效惩治各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积极为武夷山生态旅游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保障。 治标必得先治本,打击只是手段,从源头上加强预防才是杜绝生态犯罪的根本手段。为此,该院紧紧围绕近年来所查办的涉生态领域职务犯罪,采取检察建议、预防调查等方式,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警示,要求其重视剖析犯罪成因并督促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同时,通过联席会议、街头普法、进村入户及“预防职务犯罪暨涉生态犯罪百村行”等形式,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鼓励群众大胆监督举报,为保护自己的绿色家园出力。(王庆平 黄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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