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取消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业务环保标志并入机动车年审
2016-10-19 09:02: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练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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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根据南平市环保局、南平市公安局、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的《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建阳区从2016年9月25日起,取消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业务。这意味着,我区从2012年2月开始发放的机动车环保“黄绿标”将不再使用,前挡风玻璃的年检标志以后将从三个变成两个。
值得注意的是,取消“黄绿标”只是简化了程序,将环保标志和安检标志合成一个,尾气检测不会取消。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需通过质监部门的计量认证,它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如果机动车排放检验不合格,将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没有这个标志的车辆不得上路,否则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检测的车辆不进行排放检验。
建阳区环保局目前已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5万多个,下阶段将加大对新政策的宣传,并对排放检验机构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加强监督抽查,同时将排放检验机构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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