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破获一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司法移送案
2016-11-29 16:18: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俊杰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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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本网通讯员 陈伟) 近日,光泽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鸾凤乡仙华洲原氨厂厂区门口露天堆放大量白色氢氧化钠(又称烧碱、片碱),其数量远超3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第二款“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之规定,己涉嫌污染环境罪。 对这一严重破坏环境犯罪,光泽县环保局高度重视,在事发第一时间协调公安部门及所在乡镇,利用周末时间对该涉嫌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展开全面调查。经查明,该批危化品系李某于2015年4月采购,并租赁一木业公司仓库贮存。因拖欠租金,该木业公司负责人刘某未经货主李某同意,雇佣工人将该批危化品从仓库搬出,直接丢弃在厂区门口。经第三方检测机构福建省分析测试中心检测,为氢氧化钠含量达29%,量多达39.32吨。 案发时正值双休日和台风“海马”登陆之时,为妥善处置该批危险废物,光泽县环保局放弃双休日休息时间,由局领导带队,亲自协调美迪化工专业人员20多人次、专业设备铲车、挖机、叉车等工具车连续作业两天,冒着强腐蚀性危险,抢在台风“海马”到来之前,对该批氢氧化钠进行了认真清理,全部转移至一化工危废车间封存。 在做好调查取证的同时,光泽县环保局还认真做好受损害环境的修复工作,将该区域内受污染的土壤全部表土剥离,并转移至垃圾填埋场深度填埋。 该案日前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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