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我市启动居住证申领工作 不再办理暂住证
2016-12-01 09:20:55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从12月1日起,南平公安机关启动居住证申领工作,同时不再办理暂住证。 根据规定,在南平市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提交相关证明后可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对材料齐全、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将在受理后15日内发放居住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或受理机构将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此外,12月1日前已办理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暂住年限列入居住年限。 据悉,居住证持有人将享有教育、基本公共就业、住房保障、人才优待等11大项基本公共服务,并在居住地享受七大便利。(李斯琦)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