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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新农合大病:保险撑起群众健康的“保护伞”

2016-12-03 10:49:15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俊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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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120块钱医保,就能报销10多万元。”11月30日,浦城县管厝乡口窑村十组的村民吴某秀聊起城乡居民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充满了感激。她说,换作以前,只能在家扛着。

今年年初,吴某秀感觉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后诊断为动脉瘤,医疗费花了28.08万元。其中,新农合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费用15.72万元,得到补偿金9.39万元。而根据南平市的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吴某还可得到5.9万余元的补偿。对于她这样的农村家庭来说,28.08万元不是一笔小数目,如果都由自己来承担,那么压力就很大。现在可好,国家帮她支付了一大半的费用。

“过去有新农合,现在又多了大病保险,为我们健康撑起‘保护伞’。”这是当前浦城县很多农民领到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款后的心声。据了解,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基础上,对参合患者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再给予大病保险补充补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参合农民,参保费用由农合基金支出,不需要个人缴纳保费,参保年度内,累计最高补偿封顶额为20万元。

“新农合在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与基本医疗保险协同互补,成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延伸和补充,受益人群更广,保障范围更大、保障水平更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叶培松副主任说,2016年该县应参合人口数36.7万人,实际参合36.6万人,参合率99.7%。1-10月该县共有35.76万人次城乡居民获得了1.24亿元补偿,城乡居民受益率达97.7%。

(吴勇君 袁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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