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建立高效便民的环评审批制度,依据新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建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将依法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实施备案管理。 一是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需要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实施备案管理。二是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建设单位或个人在项目建成并投运前登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登记表。三是实施备案管理的项目,不再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直接纳入日常环境监管范围。 建阳区环保局将在建阳区环境保护信息网上设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模块,接入备案系统地址链接,公开备案信息、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要求,为建设单位或个人办理备案手续提供便利。环保窗口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实施备案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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