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巧”断家务事 ——记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
2017-03-27 07:51:27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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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是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成立一周年的日子。一年来,合议庭善用“以情拉近距离,以理寻找过错,以法分析利弊”家事审判三部曲,先后审理家事案件130余件,挽救了近百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善用“情理法” 力求案结事了家和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延平区法院少年庭在长期的少年审判实践中发现,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往往都有一个问题的家庭,去年3月,延平区法院依托少年审判庭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实现了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的融合。家事审判合议庭在少年审判 “三三九不工作法”的基础上,总结出了“以情拉近距离,以理寻找过错,以法分析利弊”三部曲。 以情拉近距离,是指法官在庭前通过阅卷和送达时对当事人的内心进行把脉,组织当事人进行情绪疏导和情感宣泄,先行化解矛盾。以理寻找过错、以法分析利弊,是指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找到双方当事人的内心柔软感化点,以理晓之,让当事人寻找各自在婚姻中的过往和对错,并正视之,努力修复危机婚姻。如断定为“死亡”婚姻的案件,则以维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为首要,依法对子女的抚养、家庭财产的分割等进行公平处置。庭后,法官还将定期回访当事人,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家和。 组建心理团队 补齐家事法官短板 心理学是一门系统学科,也是审判人员的短板。2016年7月19日,延平区法院家事审判心理咨询团队成立,聘请吴剑等6人为心理咨询专家,聘请谢景峰等11人为心理咨询志愿者。院党组书记、院长何立琴说:“组建家事审判心理咨询团队的目的是通过心理咨询师及志愿者介入调解,使家事审判庭成为治疗家事危机的‘医院’,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格局。” “如果你们敢离婚,我就不活了。”被告王某的老父亲以死抗争。2016年11月,原告刘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将丈夫王某诉至延平区法院,请求判决离婚,王某的父亲老王却不同意离婚。 可怜天下父母心。原来老王系老来得子,他把所有积蓄都给了儿子夫妻俩,他们是老王唯一的生活和精神支柱,当儿子、儿媳闹离婚,老人家心里无法接受。 得知情况后,詹红荔副院长、主审法官朱秀敏、心理咨询师杨钦召集刘某、王某进行调解。调解后一段时间,刘某、王某相约再次来到延平区法院,同意协议离婚,并约定保守离婚秘密,在老人面前尽到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在孩子面前担当起父母应尽的抚养责任。 传扬良好家风 让当事人化解心结 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延平区法院装修了温馨的“家事审判合议庭”工作室,包括家事法庭、亲子乐园、家事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设有“家训”“家风”“家教”“家和”“孝义”等元素组成的“家”文化长廊。 “法官,经过刚才的庭审和慎重考虑,我决定不离了,现申请撤诉,请予准许!”2016年7月5日上午,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的陈老伯突然改变坚持了两年多的主意。 原告陈老伯71岁、被告戴阿婆67岁,是一对有着41年婚龄的老伴。原告先后于2014年1月、2016年5月两次把老伴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法官朱秀敏通过庭前调查获悉,老人的女儿、女婿都不同意二老离婚。在庭审中,朱秀敏找到了症结所在:原告要求离婚在于被告长期与女儿、女婿生活,自己无法融入他们的家庭生活,心里十分孤独,被告则怀疑原告在独居期间有婚外情。 找到心结后,朱秀敏宣布休庭,通过调解解开了他们的心结,双方同意调解。朱秀敏将两位老人以及他们的女儿、女婿带到家事调解室,首先让他们参观“家”文化长廊,然后进行调解。调解时,女儿、女婿表示愿意请二老和他们一起生活,努力让二老快乐生活、安享晚年。据此,陈老伯当庭撤诉。(曾兴冰 朱秀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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