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选培训机构的公告
2017-04-10 09:29:0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吴杨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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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搞好延平区2017年雨露计划培训工作,满足精准识别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培训需求。区扶贫办决定委托有关单位、培训机构等开展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现对有关单位、培训机构的资质、资格进行认定,具体条件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的公办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除外)。具有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培训资格,且近5年无不良记录; 2、具备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 3、具备稳定的培训教师队伍和相应的教学实训条件,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必要的食宿条件; 4、自愿在扶贫办的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凡具备上述条件,愿意承担此项任务的教育培训机构或具有培训资格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在4月20日前向区扶贫办(区政府大楼8层A区)进行咨询相关政策,培训费用等,并提出书面申请,区扶贫办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认定。 联系电话:6161492 联系人:郑建平 南平市延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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