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山东、海南
2017-08-11 10:06:38 来源:中国环境报 责任编辑:王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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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三、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今日分别进驻山东省、海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东省工作动员会今日在济南召开,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马中平、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刘华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山东省省长龚正主持。 同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海南省工作动员会在海口市召开,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贾治邦、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海南省省长沈晓明主持。 中央第三、第四环保督察组组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要求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针对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试点,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大气力,敢于动真格的。2016年12月再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大环境督察工作力度。特别是2017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加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倒逼责任落实,以看得见的成效取信于民。 中央第三、第四环保督察组组长强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重点是督察两省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在督察中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等工作机制。山东省、海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新发展理念,确保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刘家义表示,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来山东省开展督察,是对山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的现实检验,是解决本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生态山东建设的重大契机,是对山东省做好各项工作、开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的强力助推。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支持、主动配合中央督察组开展工作,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不粉饰,自觉诚恳接受环保督察体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明各项工作纪律,雷厉风行抓好问题整改,以这次环保督察为动力,坚决打赢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战,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全国大局作出应有贡献,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刘赐贵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寄予厚望,特别叮嘱,“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最强的优势和最大的本钱,必须倍加珍爱、精心呵护。”海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刻认识中央环保督察的重大政治意义,增强主动接受督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支持好、配合好督察组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刘赐贵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全力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既要如实汇报成绩,也要如实反映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既要立足当前抓好整改,又要谋划长远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水平。 会上,赵英民、刘华还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条件保障等工作提出了要求。中央第三、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山东、海南省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分别出席了督察山东省、海南省的工作动员会,两省人大和省政协主要领导,两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两省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以及济南市、海口市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分别列席所在省的动员会,两省其他地级市(直管县)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所在省的动员会。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8月10日~9月1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专门邮政信箱,受理来电来信举报,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两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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