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加强农资商品“一体化”监管
2017-08-14 16:30: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江江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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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硝酸铵复混肥类产品经营管理,有效遏制利用硝酸铵复混肥类物品非法制造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公共安全。8月8日至10日,松溪县供销社工作人员深入顺达农资公司仓库、农资连锁店及供销社系统基层社农资经营门市,对硝酸铵复混肥类产品安全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检查组要求,经营企业在经营硝酸铵复混肥类产品时,应提供抗爆性能质量检验报告,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作为农用化肥销售、使用;经营企业要落实索票索证制度和产品销售登记制度,做到产品来源流向清晰;发现经营硝酸铵类产品化学成分含量超标,无抗爆性能质量检验报告的,不能销售并就地封存;要做好储存场所的防火、通风工作,确保安全。 据了解,硝酸铵复混肥类产品在一定条件下存在易制爆特性,特别是硝酸铵化学成分含量达到50%以上的各类复混(合)肥产品。(许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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