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017-09-01 17:34:3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吴杨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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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记者 王昱钦)近日,记者从南平市安监局获悉,9月份南平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并向各生产经营单位发出公开信。 今年以来,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委会陆续在全国全省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检查工作。 根据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安排,南平市政府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检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3月初,南平市政府安委办下发了《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17〕5号),从3月-10月底,分五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6月初,南平市政府安委会印发《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17〕15号),从2017年6月-2018年春节,分三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7月底,南平市政府安委会印发《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南安委〔2017〕18号),从2017年7月-10月,分三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南平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相关工作安排,必须完成以下规定动作:一是要制定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组织相关人员或工作组对本单位生产经营建设安全生产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排查、摸底;二是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即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销号清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三是重大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清单和整改管控落实情况要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监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四是要与所在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签订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同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自查在安全管理责任方面是否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和安全投入;在安全制度建设方面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风险管控方面是否检查重要设施、设备和日常维护,开展风险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在应急方面是否建立应急体系、编制预案、开展演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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