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 共有产权房建设年内启动
2017-10-02 08:10:2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江江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销售均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楼盘,不能卖了 ▲刷信用卡首付禁止了 ▲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竞价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时,或采取限报价次数等方式确定竞得人,避免“地王”扰乱市场预期 ▲年内启动一批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并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管理办法 ▲2018年-2020年福州市每年新建成的各类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不低于25%、厦门市不低于30%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扩大到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 东南网10月1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近日,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八条措施》,通过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完善土地出让方式控制楼面地价上涨、年内启动一批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并实现常态化供应、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三年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督促开发企业按照土地合同约定开竣工、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等八条措施,以新的政策“组合拳”坚决遏制部分地方房价不合理上涨、过快上涨,让房子回归居住属性。 “重拳”:直击房地产投机“要害” ●销售均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楼盘,不能卖了! 刷信用卡首付禁止了! ——商品房销售不得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另行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对销售均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楼盘,不予办理预售许可、不予办理网签合同备案、不予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关闭信用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POS刷卡端口,坚决遏制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的资金绕道用于支付首付以及住房消费。 ——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