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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供电公司:警企联动 “电鼠”终落法网

2017-12-11 20:12:0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江江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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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通讯员 陈仲均)近日,建瓯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了关于林某、江某的窃电案。“电鼠”林某、江某分别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6年6个月,为窃电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据悉,自2016年10月20日“亮剑”行动开展以来,建瓯市供电公司充分利用营销信息系统、用采集系统等技术支持系统,通过线损异常分析、用户电量的大小波动及是否存在异常开盖记录等方法,对辖区范围内的用电户进行全方位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发现建瓯市房道镇的4户企业用户及15户居民用户存在异常的开盖记录。经现场取证发现确存在窃电现象,该公司立即与当地派出联系,联合派出所人员对窃电现场进行调查,并向用户送达窃电通知书。

2016年12月15日,建瓯市供电公司联合建瓯市公安局、质量监督局来到建瓯市房道镇,依法对窃电用户进行现场查处,在公安局、质监局、用户三方见证下对电能表进行拆除、查封,并移交建瓯市质量监督局。

根据建瓯市质量监督局给出的鉴定结果判断窃电户现场存在的窃电情况:电能表显示电流与实测电流相差一半,根据实测结果判断,这19户用户窃电手法一致,均是对电能表内部构造进行操作,导致电量减少。根据核算,这19户用户在整个窃电周期内共计盗窃电量多达62.2万余千瓦时,影响极其恶劣,并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建瓯市供电公司依法追补电费共计40万余元,并追加15户居民用户违约使用电费44万余元。

由于此次窃电案覆盖面广、涉及金额巨大,影响恶劣,建瓯市公安局在第一时间对建瓯市供电公司提供的大量证据进行审查、核实、确认后,予以立案,最终将林某、江某等两名“电鼠”抓获,并提起公诉。在此期间,建瓯市供电公司用电检查班及房道供电所相关人员全程协助公安机关,最终将“电鼠”的窃电事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为法院定罪量刑提供有力依据。

在法庭上,林某等人对起诉书指控罪名没有提出异议,表示认罪。自此,经过长达13个月的较量,此次覆盖面广、涉及金额巨大,影响恶劣的窃电案终于告一段落。“电鼠”林某、江某终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6年6个月,为窃电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林某、江某窃电案是建瓯市供电公司又一次主动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并取得成功的反窃电案例,为今后处理类似案件起到重要参考,对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意义重大。“电鼠”最终落入法网并判以重刑,对窃电犯罪分子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打击了窃电犯罪行为的嚣张气焰,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用电环境产生积极影响。

下阶段,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反窃电宣传和检查力度,完善线损定期分析、异常预警和处置工作规定,强化用电检查管理工作,巩固政企联合、警企联合长效机制措施,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严肃查处窃电及违约用电行为,依法维护和保障正常供用电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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