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取缔无证经营公共游泳场所
2017-12-22 15:13:1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江江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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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通讯员 黄水亮)12月7日,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与区公安消防大队重拳出击,联合取缔位于人民西路的一家未依法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公共游泳场所。 该游泳场所属于在室内经营的公共游泳场所,未依法取得消防部门和文体部门的批准文件,擅自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违反了《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对该游泳场所下发了法律文书,耐心劝离前来现场运动的消费者,督促该游泳场所负责人将游泳池内水放干,责令该场所立即停止无证经营。 据了解,相关部门已立案,将对该场所的违法行为做出进一步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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