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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人民法院为提高建瓯生态“颜值”保驾护航

2017-12-26 15:07:4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林强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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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通讯员 叶婧)近年来,为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落到实处,建瓯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司法水平,主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筑起辖区青山绿水的“生态防线”。

优化专门化审判机制

笔者了解到,市人民法院从把握生态环境审判规律入手,规范审判程序,成立了生态环境审判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逐步实现林业、水、大气、土地等资源综合保护,受案范围更加科学规范。同时,市人民法院还落实办案责任制改革,今年6月,由资深法官组成专门审判团队,难案集中会诊、个案精确指导,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建立专家陪审制度也是一大创新,法院选聘林业、环保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和技术顾问,有效解决案件专业性问题。据悉,今年来市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涉生态案件89件107人,服判息诉率87.5%。其中从重惩处游某钦制售红豆杉根雕制品、李某收购象牙等个案;审理南平市首例非法采矿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达720万元。备受社会关注,起到了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市人民法院通过健全生态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推动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衔接。进一步规范诉调对接平台,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实行公安、环保、住建、农业等部门的“多家会诊”模式,在证据采集与固定、判决执行与监督等方面加强衔接配合。与林业局合作,挂牌成立“涉林纠纷调解工作室”,在14个乡镇设立生态司法服务点,聘请20名特邀调解员,实现市、乡(镇)、村、林农四级涉林纠纷多元化解全覆盖。据统计,今年全市诉前化解涉林纠纷达126起,对稳定我市林业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完善生态环境修复机制

市人民法院通过突出“恢复性司法”实践,联合检察院、林业局、森林公安出台《生态恢复补偿机制实施意见》,推进生态公益补偿机制,做好源头与环境敏感区保护工作,引入增殖放流、异地修复等方式,将生态修复适用范围进一步拓宽至水域和矿山。据悉,今年市法院共发出“补植令”“管护令”4份,判决补植林地78亩。

健全立体化宣传机制

笔者获悉,市人民法院通过健全以案释法,落实生态环境案件典型案例发布、庭审直播制度,加大文书上网力度,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判后答疑。于此同时,为了增强宣传效果,市法院进一步延伸生态司法审判职能,通过“法律六进”、巡回办案深入林区、工业园区进行法制宣传,开办法律咨询、专题讲座,印发生态司法宣传手册,解答林农疑问。推动万木林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发布原创微视频、生态微故事,多维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打造“水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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