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出台新规扶持旅游产业 最高奖励二百万
2018-01-29 18:13:13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江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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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旅游资源与市场有效对接,《南平市建阳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于本月起执行。《办法》涉及旅游品牌创建、“入潭游”组织、会议会展入潭、旅游宣传促销等多个方面,奖励扶持金额最高达200万元。 《办法》对新评定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省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民宿、省级观光工厂、星级酒店、A级旅行社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国家4A级旅游景区奖励最高,为200万元。国家3A级旅游景区为80万元,省级乡村旅游休闲集镇补助60万元,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补助20万元,三星、四星、五星级省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分别为20万元、30万元、50万元,通过评定并授牌的乡村民宿每间房6000元,被新评定为福建省观光工厂的企业20万元,三星、四星、五星级酒店分别为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A、4A、5A级旅行社分别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对新建的A级旅游厕所,给予业主单位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改建的A级旅游厕所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此外,事前有编制可行性强的旅游规划,并报经区旅游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且严格按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的乡村旅游项目,也有旅游规划资金补助领。 旅行社注意了,“入潭游”奖励也很诱人哦。 组织一次游客人数在10人以上的区内游客,游览区内由区旅游主管部门确认的2个及以上景区(点),含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或休闲街区(购物街区),可领取10元/人的宣传促销补贴。组织区外游客入潭,除了人数、游览区要求与前面一致外,还要至少在建阳区住宿1晚,宣传促销补贴提至20元/人。而组织“入潭游”当年人数总量累计达1000人以上(含1000人),还可以另外申请享受10元/人的宣传促销补贴。 组织单次100人以上的旅游包机入潭旅游,游览区内由区旅游主管部门确认的2个及以上景区(点),含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或休闲街区(购物街区),并至少在建阳区住宿1晚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架。组织单次200人以上旅游专列入潭旅游,且满足游览区和住宿要求的,给予60元/人的宣传促销补贴。 此外,关于会议会展奖励和补助和旅游品牌宣传奖励补贴,《办法》也做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建阳区现有4家国家A级旅游景区、10个乡村旅游品牌、1家3A旅行社及建盏文化旅游街区;拥有一批高品质旅游酒店,床位数达1万余张。新、改建旅游厕所共计49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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