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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继续实施高等教育六项国家资助项目

2018-03-29 08:46:46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林强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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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高等教育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国家助学工作顺利实施,南平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南平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了资助项目细则,新学期将继续开展六项国家资助项目。

凡南平市全日制本专科学校的特困生以及四类兜底对象(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按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一般贫困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学期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四类兜底对象学生同时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

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的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对象为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信用贷款。贷款范围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本专科学生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武夷学院、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武夷山职业学院及所有全日制高等学校均开通了“绿色通道”,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学校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学生可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申请助学贷款的实行代偿;对退役士兵复学、退役后重新考入高校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8000元。

义务教育到普通高中的特教学生可享受“三免一补”,即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寄宿生免收住宿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除三免外,寄宿生生活费每生每年再补助1500元。另外,少数民族中学和中学民族班少数民族学生可享受少数民族教育助学金。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黄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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