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第一起涉恶案件宣判
2018-10-30 07:45:21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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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顺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叶某腾、程某杰、邱某辉等5人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县法院审理的首例涉恶案件。 2012年至2018年,在被告人叶某腾的纠集和指挥下,程某杰、邱某辉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具有暴力性和公开性的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形成恶势力团伙。该团伙成员多次共同故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多人多次受到刑事追究或治安处罚。 2018年2月,该团伙成员为泄愤报复,又纠集众人结伙斗殴。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杰为泄愤报复,与被告人叶某腾、邱某辉共同商议后,纠集范某辉、余某威等人殴打他人,五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叶某腾、程某杰、邱某辉三人属恶势力团伙。 顺昌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叶某腾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判处被告人邱某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程某杰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处被告人范某辉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被告人余某威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雷志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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