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十部门联合出台政策 “真金白银”援企稳岗
2019-07-26 07:54:53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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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平市人社局、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和南平海关等十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面临短暂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工业生产企业认定和补贴工作的通知》,对南平市符合条件的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工业企业进行失业保险金返还。 政策规定,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工业企业,返还标准按照企业申请时,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 )6个月金额和企业申请前12个月平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即:返还额=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参保职工人数×6个月。以南平市一家拥有100名参保职工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为例,稳岗返还标准为南平市级月人均失业保险金1035元×100人×6个月=621000元。 南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扩大稳岗补贴帮扶政策影响力,南平市通过放宽企业申请条件,降低企业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同比下降比例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 据了解,认定受影响企业稳岗返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企业申报时,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同比下降比例15%及以上或出口型企业出口额同比下降比例20%及以上;2019年1月至申报时,未裁员或净裁员率低于南平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87%);参加失业保险并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安全政策(未被列入责令停产整顿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积极采取措施稳岗(提供与企业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南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人社部门已经出台并落实失业保险“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即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加失业保险企业,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近年来共返还近二千万元。此次新出台的“受影响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力度更大,涉及相关部门更多。接下来,市人社局将多渠道、多方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完善操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企业带去高质量的帮扶。(汤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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