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三轮车撞人肇事后逃逸 民警历30小时破案
2020-09-09 15:00: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练冰 |
分享到:
|
|
东南网讯 说起交通肇事逃逸,有些人总是心存侥幸,以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就能躲避法律的惩罚。近日,浦城县发生一起三轮车撞人后逃逸,造成二次事故的交通事故,民警仅用30个小时就将其抓获。 当天,浦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杨庆文接到群众报警,国道353线盘亭段发生一起皮卡车碰撞老人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杨庆文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发现事故地点位于江西省广丰县界碑大桥桥头现场,除了这个皮卡车和一名受害者(已死亡)外,还有一大片的玻璃碎片,散落在路面上,有着多年交通管理工作经验的杨庆文,敏锐地察觉,在这皮卡车碰撞行人之前,有第三方车辆把这个老人碰撞,然后逃逸。 事故发生后,浦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吴金生大队长为组长的“902”专案组,由副大队长雷霁、毛国忠、余锋、杨庆文等人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取证与案件侦破工作。专案组兵分三路:一组根据现场收集的证据,寻找突破口;二组通过监控视频等,寻找肇事车辆线索;三组因事发地为福建江西交界处,在福建江西两地进行大量走访调查; 经过30个小时的连续奋战,专案组终于在次日锁定嫌疑车和嫌疑人,嫌疑人许某到案后,民警对其进行询问,许某对撞人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902专案”成功侦破。原来,当天,许某无证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前往靖安大桥放网抓鱼,在回家途中,将正在行走的朱某撞倒后,直接驾车逃逸。许某逃逸十余分钟后,姜某驾驶皮卡车途径,再次碰撞挤压倒在地上的朱某,造成二次事故。 交警提示: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应当第一时间施救伤者和配合交警调查,争取从轻处罚。对发生事故后抱有侥幸心理逃离现场的驾驶人,交警将全力侦破,予以严惩。(王晨曦) |
相关阅读:
- [09-09] 浦城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交流会
- [09-09] 浦城县2020厦洽会代表团走访考察厦门企业
- [09-08] 浦城供电:开展带电作业培训 提升专业技能水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