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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五花八门 严守红线安全出行

2021-07-27 16:24:58      来源: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郑正华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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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酒驾醉驾在同一地点被查,酒后驾车刚出停车场当场被抓,违法百次记分过千被吊销驾照……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全面普及,百姓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仍然频发,并且形式多样、五花八门。为此,《法治日报》记者盘点了近年来海南省部分交通违法案例,涉及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等违法犯罪行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撞飞护栏连碰两车肇事逃逸拘留15日

2月6日21时许,海口市世纪大桥发生一起机动车与交通护栏相撞,继而撞击两辆机动车的交通事故,造成3辆小汽车不同程度受损、交通护栏损毁,无人员伤亡。

事发后,肇事驾驶人当场弃车逃离现场。海口交警支队龙华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询问另外两名事故当事人和目击证人,紧急调取监控录像,并联合多警种连夜开展案件线索搜集、追踪肇事驾驶人逃逸去向等侦查工作。

最终,海口交警成功锁定肇事逃逸驾驶人。迫于警方压力,2月7日15时许,肇事逃逸的驾驶人主动来到海口交警支队龙华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

经调查核实,事发当晚,驾驶人黄某婷驾车由得胜沙路返家途经世纪大桥时,一时分神致使车辆方向偏离撞上世纪大桥的中间隔离护栏,被撞飞的护栏又碰撞上对向驶来的两辆小轿车。事发后,黄某婷由于当时内心十分恐惧,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选择当场弃车逃离现场。

经检测,已排除黄某婷酒驾、毒驾嫌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据此,海口交警对黄某婷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并处15日行政拘留。

两年四次无证酒驾危险驾驶被判拘役

2020年7月6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交警在英州镇英海大道路段设卡盘查时,一辆琼B号牌的小轿车发现前方有交警执勤,突然停了下来,交警快步上前检查,刚一打开车门,一股浓重的酒味便扑鼻而来。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林某王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42mg/100ml,后经对他抽取的静脉血液进行送检,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8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林某王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然而,交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林某王在无驾驶证的情况下已有三次酒驾违法行为。早在2018年10月18日,林某王曾因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陵水交警并处罚款3500元的处罚。

处罚后的林某王并没有收敛,2019年1月17日,林某王无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陵水公安交警并处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2019年10月29日,林某王无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陵水公安交警并处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据了解,在两年内,在同样的路段,穿着同样的衣服,林某王4次的交通违法行为皆被同一组执勤民警查获。而这一次,陵水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林某王的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林某王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酒后挪车当场被查没上马路也算酒驾

2月17日20时30分许,三亚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男子饮酒后驾车从三亚湾某酒店地下停车场驶出,停在酒店出口处等待代驾。

三亚交警天涯大队交警路管员依法对驾驶人董某军进行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经检测,驾驶人董某军酒精呼气检测含量为11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得知自己涉嫌醉酒驾驶,董某军备感疑惑。他声称自己只是把车从地下停车场开到酒店出口等待,没有把车开到公共道路上行驶,不能认定是饮酒后驾驶。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驾驶人坐在了驾驶位上,发动了车辆且上道路行驶,血液中酒精含量要达到一定的数值,就可以认定为酒后驾车。”现场交警路管员向董某军解释道,道路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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