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委印发《关于表彰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的决定》
2021-09-02 17:35:38 来源:省委文明办 责任编辑:郑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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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的决定》,对26位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进行命名表彰。 今年4月起,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联合开展了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层层评选推荐、评审会投票评议、媒体公示、省直有关部门审查把关等工作程序和环节,最终确定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26名。 这些道德模范中,有在防抗“卢碧”台风中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疏通堵塞涵洞,不幸被洪水冲走,因公殉职的村支书孙丽美;有不顾洪水湍急,两次跳水救人的基层干部汤辉;有28年坚持不懈为福利院代养45个孩子的“寄养妈妈”蔡红莲;有子承父业,一家三代人默默无闻地守护烈士墓的村民汤顺荣;有60多年如一日照顾残疾小姑的好嫂子郑明妹等等,他们用实际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展示了我省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 省文明委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宣传、关心关爱道德模范,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自觉培育和践行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文明风尚和行为规范,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不断凝聚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奋进力量,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名单 (26人) 一、助人为乐模范(4人) 蔡红莲(女)龙岩市新罗区中城街道上井社区居民 黄明水 福建省扶老公益协会、泉州市泉城公益协会会长 张银珠(女)宁化县城郊镇妇联常务副主席 陈兆福 南平市闽北互动志愿者协会会长 二、见义勇为模范(5人) 汤 辉 霞浦县松山街道沙塘工作站站长 陈江桥 漳平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工勤人员 翁志丹 福清市新厝镇峰头村村民 颜国庆 中国人民解放军94923部队76分队1排2班班长 林志伟 福建省药监局厦门药品稽查办副主任 三、诚实守信模范(5人) 汤顺荣 将乐县水南镇渡头村村民 盖桂林 长汀盼盼食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林向武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林和辉 福建省侨发服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池菊香(女)邮政福建省闽清县分公司上莲支局投递员 四、敬业奉献模范(7人) 孙丽美(女)霞浦县松山街道古县村原党支部书记 郭延松 福建省立金山医院副院长 陈国信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输电运检室四级职员兼分工会主席 林志军 永春县外山乡云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 强 国网漳州供电公司配电抢修班班长 李 华(女)邵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侦查监督科科长 顾汉春 96782部队48分队战士 五、孝老爱亲模范(5人) 韩立康 屏南县寿山乡叠石村村民 郑明妹(女)东山县康美镇康美村村民 邓福兰(女)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后黄社区居民 黄秀红(女)德化县龙浔镇英山村村民 陈 清 福建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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