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心工作 聚情民生关切 聚力依法履职——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创建模范机关纪实之三
2022-12-21 08:46:27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郑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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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丹山碧水,钟灵毓秀,是地球同纬度生态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东南沿海联接内陆、辐射中西部的“主通道”,福建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桥头堡”。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第一站就到南平,为新发展阶段新南平建设擘画蓝图、导航定向。
南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旗帜鲜明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工作,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不断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富美新南平建设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用立法勾勒更有质感的民生愿景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有效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完善立法工作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2017年,南平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南平市朱子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实施。截至目前,南平市已制定10件法规,立法数量居全省前列。其中,朱子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河岸生态地保护规定、革命旧址保护利用条例等法规,均为全国同领域首个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
五年来,南平市地方立法从“新手上路”逐步走向正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立法经验不断丰富。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保护百处水源点,制定《南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守护千里河岸带,制定《南平市河岸生态地保护规定》;呵护万顷绿地网,制定《南平市城市绿地管理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市情探索创新,织牢织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网络,增加生态“含绿量”,提升发展“含金量”。
市容和环境卫生关乎城市形象和群众切身利益。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群众“关键小事”作为立法“头等大事”,制定《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南平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南平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用有温度的民生立法助力南平成功入围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成功入选海绵城市国家试点。
《南平市朱子文化遗存保护条例》让朱子文化遗存留下来,推动朱子文化的传播、传承与发展;《南平市革命旧址保护利用条例》赓续红色血脉的精神守望;《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规范公民的日常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让法规条文融入、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发展理念,从法治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用监督之“效”提升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能”
“梳理明确20个整治项目,督促14家市直单位牵头解决群众诉求4000余件、健全机制制度60余项,用心用力用情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闹心事,真正把监督做到群众的心坎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事关人心向背、事关人民福祉。5月24日,南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发展大局之所在,就是人大监督重心之所在。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综合运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执法检查、建议督办、满意度测评等监督“组合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五年来,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1项,开展执法检查29项、满意度测评7次。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实施,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十四五”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等报告,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市人大常委会聚焦计划预算执行,依法开展有效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南平市经济发展活力和综合竞争力。
对《南平市绿色产业发展行动纲要及七大产业发展规划》进行审查、作出决议;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现代绿色农业发展、茶产业发展、南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等专项报告,开展森林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等执法检查;开展“武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专项视察……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绿色发展,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产业优势、经济优势。
市人大常委会在推进美丽南平建设上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