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里的“枫桥路径

来源:福建日报 | 作者: | 时间:2024-04-14

武夷山国家公园人民法庭是全国首个以“国家公园”命名的建制法庭。这个法庭成立了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室,通过委托调解、特邀调解、协助调解等方式,在诉前、诉中、诉后三个维度发力,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上世纪60年代,浙江诸暨枫桥镇按照“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思路,依靠说理的方式开展工作,坚持矛盾就地解决,创造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经验。毛泽东同志对此作出重要批示,“枫桥经验”也由此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此后,“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持续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武夷山国家公园法庭创新运用诉源治理化解基层矛盾,就是“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下传承与发展的生动体现。统计显示,这个法庭在诉源治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自2022年以来,成功引导并诉前化解327件民事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2.52%。

数据或许抽象,案例给人的感受更具体。不久前,武夷山当地群众周女士与邹师傅因吊顶装修面积结算产生分歧,起诉到国家公园法庭。为此,办案法官姜法官与人民调解员老郑叔邀请双方实地考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寻找解决办法。最终,周女士与邹师傅在人民调解员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一致,成功化解了这场纠纷。从这个案例来看,人民调解员群体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们扎根基层,熟悉当地社情民意,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亲民的工作方式,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起到了桥梁纽带和润滑剂的作用。可以这么说,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人民调解员等群体的重要作用,不仅生动诠释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所在,也充分彰显了“枫桥经验”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显著特点,以及坚持人民立场的鲜明底色和价值内核。

武夷山探索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多元解纷新路,成功案例还有很多。归纳起来,这些案例体现了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诉源治理能力,强调各类治理主体协同,将更多纠纷化解在诉讼程序之前。特别是,法庭充分信任并赋能人民调解员,使其在诉前调解阶段能够更加有效地开展工作,运用灵活多样的调解策略和方法,推动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这无疑是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之举,也使人民群众获得满满的幸福感、安全感。(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