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综述

2018-02-28 11:54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杨龙威

2017年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扛起主体责任不懈怠,各级纪委强化监督责任不放松,围绕省委“五抓五看”和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拧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守住职责定位,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奋力书写新时代的开明、清明、文明。

以上率下 形成“头雁效应”

“紧紧咬住‘责任’二字,强化政治担当,真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刻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市委主要领导掷地有声地说道,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年来,市委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学懂弄通做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市委带头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开展公开述责述廉、市委书记点评、市委委员公开评议,带队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全面落实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交办清单、集体约谈、限期整改,以上率下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头雁效应”。一年来,将省委责任制检查组交办的问题清单细化35个整改项目,已全部整改到位。

市纪委发挥党内专责监督作用,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提出“五抓五重”方面17项工作措施、38项工作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纪律和决策部署等情况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好问责“撒手锏”,做到履职有遵循、落实有抓手,以铁的纪律维护政令畅通;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一年来,共对228名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与此同时,市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先后召开4次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市纪委当好“施工队”,各成员单位对照路线图、时间表各负其责、精准施工。目前,市、县两级监委已全部完成组建并挂牌成立,监察对象从2.24万人增加到6.06万人,新立案件104件。

抓常抓长 纠正“四风”不止步

我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抓常抓长,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纠正“四风”不止步,持续擦亮作风建设这张名片。

我市持续开展“1+X”专项督查,创新交叉式核查、点穴式抽查、提级式督查等监督方式,紧盯重要节点,直指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整体推进、上下联动,紧抓不放、一抓到底,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永安“带彩打牌”专项整治为示范,开展移风易俗“一县一专项”整治,抓住“关键少数”,坚持盯细盯实,破除歪风陋习,坚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坚持持续不断的纠治,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的,不仅从严从快处理,同时加大问责追责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市纪委党风室负责人表示。

一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0个、处理30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0人,通报71期132起典型问题,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53个、处理616人,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挺纪在前 用好“四种形态”

我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政治生态的“树木”与“森林”状况,有效实践“四种形态”,建立重要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严管体现厚爱,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一年来,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511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90%。

值得一提的是,市、县纪委在处理市公安局梅列分局原局长陈兴案和清流县林业局原局长罗相忠案过程中,严把政策界限,宽严相济、分类处置,分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和6人,其他人员按前三种形态处理,取得较好的政治、社会、法纪效果。

既最大限度治“病树”,也坚决拔除“烂树”。我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常震慑,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严肃查处了市公安局梅列分局原局长陈兴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林峰、市住建局原副调研员刘格非等一批严重腐败案件,持续形成强大威慑。

“用实际行动向社会表明,以坚如磐石的决心惩治腐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得到持续巩固,维护好党员干部这片‘森林’。”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一年来,共立案审查1729件,其中处级干部31件、科级干部246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0人。

标本兼治 彰显监督作用

我市找准政治站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深化标本兼治,激发监督效能,有效发挥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乡镇监督的探头利剑作用。

我市坚持把市县巡察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抓住“上下联动”,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紧抓扶贫攻坚、蝇贪“村霸”及涉黑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做到哪里有问题就巡察哪里,哪里问题集中就专项巡察哪里,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

我市突出政治巡察,市县乡三级联动,创新开展“点穴式”巡察、“机动式”交叉巡察等,实践巡视巡察一体化监督,特别是省委巡视组对梅列、将乐开展巡视期间,启动提级联动巡察。围绕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以提级交叉、划片交叉、“全交叉”等巡察方式,破解熟人监督难题,全面起底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锻炼了基层纪检干部。开展3次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集体约谈县(市、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交办问题清单,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一年来,已对282个党组织巡察,发现一批“三大问题”和扶贫领域问题,立案审查175人,巡察监督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同时,我市统筹监督力量,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对全市142个乡(镇、街道)均配备3名纪检干部,推行乡镇纪委干部提名、干部考核、工作经费、台账清单、办公硬件等“五统一”建设,实行必谈、必访、必讲、必看、必查的住村工作法,九成以上的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群众对乡镇纪委的信任度进一步提升。一年来,共受理信访举报173件,立案审查561件,其中自办案件336件,与同期相比增幅21.9%、11.53%、92%。

围绕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我市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加强常态化派驻监督工作,紧盯驻在部门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改革后,市本级设立21家派驻纪检组,实现对120家党政机关和处级企事业单位的监督全覆盖,12个县(市、区)共设立派驻机构108家,监督1151家,有效督促各级党组织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