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长效常态机制巩固文明创建成果

2018-11-02 11:20 曾凤清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康晓青

记者10月23日,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新修订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市、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响应、快速行动,以实际行动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有效深化,全面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修订后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从建立健全目标管理机制、议事决策机制、城市管理机制、属地管理机制、基础设施提升机制、市民文明素质提升机制、创城共建机制、评议通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创城宣传工作机制、保障激励工作机制等11个方面入手,把各项创建指标转化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单位的常态工作内容,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修订版)》,市委文明办协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分工,突出重点、难点,全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二手车经营、再生资源回收、汽车美容、机动车经销和维修等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

连日来,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市、区两级交警、交通、城管、工商、商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市区开展二手车销售、修车、洗车行业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联合执法组深入市区各主次干道,对从业商户展开宣传,进行调查摸底工作。10月24日下午,市交通运输局专项部署市区交通运输行业创城工作,分析市区交通运输行业创城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围绕道路交通安全中心工作,坚持宣传教育先行,做好专栏宣传,开展在线直播交流互动,及时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及典型案例,引导和服务群众安全、有序、文明出行。

梅列区对照创城保障工作标准,坚持“属地管理、部门配合、集中攻坚、标本兼治”的原则,积极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月活动。以流动摊点、店外店,沿街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渣土违规运输弃倒,早夜市违规经营,以及违规设立店招牌匾、户外广告等乱象为重点整治内容,全面优化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从主要道路、商业集中区、重要节点入手,有序推进、逐步扩大,按照边整治边巩固的方式,依法整治管理,严格处罚处置,实现城市市容面貌明显改观,促进城市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三元区全面总结并实行“弘扬一个精神、建立四项制度、落实八项机制”的创城“148”长效工作机制。推行处级领导包街道、部门包社区、志愿者包路段、文明单位包“门前”、“六个协调组”包督查的创城“五包”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