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迈上法治轨道

2019-02-27 16:12 石芳 来源:闽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康晓青

闽西新闻网讯(记者 石芳)《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为更好地推进《条例》贯彻实施,我市于昨日召开《条例》宣传贯彻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振春、副市长张朝阳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回应广大人民群众期盼的有力措施,是做好龙岩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客观需要,标志着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迈上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把推动《条例》落地生根、落实见效作为实施《条例》的重中之重,要宣传发动到位,使《条例》家喻户晓,努力形成人人关心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要贯彻执行到位,层层压实责任,研究制定配套政策,严格公正执法,严格追责问责,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督促检查到位,通过执法检查进行依法监督,有力地促进《条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龙岩而不懈努力。

会上,张朝阳还对宣传贯彻实施《条例》作了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