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法院近日发放我市首份《离婚证明书》

2019-03-04 16:11 章琼华 黄曾玉 来源:大武夷新闻网 责任编辑:康晓青

本网讯 一对夫妻要离婚但又担心泄露隐私,近日,为解决当事人的难处,光泽县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借鉴已有经验,制作并向这对夫妻发放了《离婚证明书》。据了解,这也是南平市首份由法院制作发放的《离婚证明书》。

杨某与工某因婚后长期分居产生矛盾,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根据规定,法院在制作判决书或调解书时,必须将双方的身份信息、感情状况以及财产债务等写明,这就涉及到双方的各种隐私,因离婚后办理子女户籍变更等诸多手续时均须出具该份法律文书,杨某担心这份详实的文书将泄露其隐私,希望能够以另一种方法解决问题。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登记离婚由民政局制作离婚证;诉讼离婚由法院制作判决书或调解书。而判决书或调解书上载明的内容会涉及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隐私,当事人使用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户籍变更、房屋过户等离婚后事项时,往往会引起当事人的尴尬、难堪。

光泽县法院在充分征求当事人意见,并借鉴其他法院的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制作了这份《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大小与民政局制作的离婚证相当,正面标明“福建省光泽县人民法院离婚证明书”,内页仅载明离婚双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的案号以及文书生效情况。该证明书不涉及离婚的具体原因等,当事人办理离婚后关于户籍、房产等变更事宜时,直接向相关部门提供离婚证明书,即可证明其婚姻状况,有效地避免了当事人隐私的泄露。 (章琼华 黄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