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53家单位获评2018年省级放心餐厅放心食堂

2019-03-11 16:03 曾燕福 来源:闽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康晓青

闽西新闻网讯(记者 曾燕福 通讯员 黄红平 苏春归)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市有45家餐饮服务单位、8家食堂获评2018年福建省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

全市45家被评选上的放心餐厅中,新罗区占9家,永定区、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漳平市各6家,主要包括餐厅、酒店、酒楼、餐馆、火锅店等。8家放心食堂包括学校食堂、养老机构、医院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其中新罗区2家,永定区、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漳平市各1家。

据了解,去年6月,我市印发《龙岩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到2018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创建45家省级食品安全放心餐厅和8家省级食品安全放心食堂,形成一定规模的放心餐饮服务群体,辐射带动我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的工作目标。

根据方案要求,申报单位需严格按照《福建省“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标准》进行创建。建设标准包括场所整洁卫生、实施规范管理、实施“明厨亮灶”、实施食品可追溯、信息公开透明、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开展自查自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食品安全记录良好等九方面。

方案规定,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不搞终身制,自各地门户网站公告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后,须重新按照建设标准进行复核认定。对不能持续符合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从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公告名单中撤除并向社会公布。通过开展省级放心餐厅、放心食堂评选活动,将有效提升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量化分级、信用等级以及“一品一码”可追溯管理等工作的全面落实,不断提升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