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今年至少整治老旧小区35个 探索多形式物业管理

2019-04-19 17:02 龚翠玲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康晓青

泉州市物业管理与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推进部署会召开 今年至少整治老旧小区35个

早报讯 (记者 龚翠玲)昨日,泉州市住建局召开全市物业管理与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推进部署会,各县(市、区)汇报了自4月4日全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视频会议后的工作进展,市住建局就物业规范管理、老旧小区整治提升、老旧小区管理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进一步部署。从今年起,泉州市将用4年时间基本完成老旧小区整治工作,今年全市整治老旧小区至少35个。

规范物业管理 继续深化整治“沙霸”“搬霸”

物业规范管理方面,要抓好物业管理项目的监督检查,4月底前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完成自查自纠收集汇总;深化物业小区“沙霸”“搬霸”的整治,重点排查物业从业人员暗中参与“沙霸”“搬霸”线索,同时规范装修押金的收取与退还,装修押金不得高于3000元,业主装修完工未出现破坏公共部位的,企业应当在七日内退还装修押金,不得故意拖延退款;落实小区的安全工作,重点抓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电梯安全、地下室防汛、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等方面防范管理工作。

要发挥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作用,今年全市要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40个以上,其中鲤城区8个,丰泽区10个,除泉州开发区以外,其余县(市、区)要各成立2个以上。

失管老旧小区 探索多形式实施物业服务管理

目前,“失管、漏管、弃管”的老旧小区仍然存在。根据要求,要力争在6月底推动通过业主自治、社区代管、专业服务等管理方式,保证这类小区有基本的保安、保洁等服务,并推进长效管理。6月底前,力争50%以上的失管老旧小区实施基本物业服务;年底前,实现70%以上的失管老旧小区实施基本物业服务。

另外,鼓励成立业主委员会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一时难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街道(乡、镇)、社区(村)牵头组织成立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提供卫生保洁、安防措施等基本物业服务,并引导成立业主委员会,逐步过渡到由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要推动国有物业企业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探索试点采取“委托代管、连片打包”的方式,按照“有偿微利”原则,代管老旧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