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超员乘载被查处 昨日,泉州晚报报道了泉州市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记者了解到,不仅是针对渣土车,相关部门还将以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营转非”客车、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等为重点,采取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方式进行整治。 □记者 黄枫 通讯员 邵宇 庄小强 文/图 超载或驾驶无牌车 处罚前先接受安全教育 针对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的专项整治,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对无证驾驶摩托车、摩托车超员乘载、闯红灯、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使用伪造、套牌车辆的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二次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人,要依法进行罚款并处拘留。对超员乘载或驾驶无牌车辆的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处理前,要参加2个小时的安全教育学习;对涉及摩托车违法行为的学生,一律通知家长和学校,并由家长、学校共同教育后再处理,同时学校依规予以校内通报或纪律处分。 对于无牌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下同)及其驾驶人底数,各个辖区将进行全面摸排,并按县、乡、村三级分别登记造册。村(居)委员会根据摸排的情况,组织人员采取进村入户、面对面签订安全告知书的方式,督促无牌无证摩托车车主及时办理相关牌证手续。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每月将至少开展一次摩托车下乡考试办证便民服务,切实解决农村地区摩托车无证驾驶突出违法问题。 专项整治期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建立全市各乡镇(街道)摩托车显见性交通违法率排名通报制度。每月通过视频监控系统,随机调取统计各乡镇(街道)主要路口摩托车无牌、超员乘载、未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闯红灯等显见性违法行为发生率。每月违法行为发生率最高的10个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须书面向市道安办报告整改措施并开展针对性的整治行动。 严查非法营运行为 有违规不予办理业务 对于“营转非”客车交通违法行为,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对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以及3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营转非”客车,及时约谈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督促其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办理车辆年检、报废业务。全市“营转非”客车信息也将纳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有效落实“营转非”客车动态化、常态化监管。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会将辖区“营转非”客车登记信息函告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并联合交通综合执法部门,依托执法站、执勤点,进一步加强路面查处,严厉打击“营转非”客车非法营运行为。 各地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辖区“营转非”客车台账,逐一核实登记辖区“营转非”客车的实际用途、行驶区域、停放场地、机动车状态等信息,并与“营转非”车主签订安全责任状,督促其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机动车的日常检查维护,严禁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严禁非法外借、出租车辆。针对外地转入的“营转非”客车、本辖区营运客车转移登记或变更后使用性质为“营转非”的业务时,对经核查车辆道路运输证未注销或交易过程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业务。 每周至少2次夜查 从重处罚酒驾人员 “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组建打击酒醉驾专项行动小组,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夜查统一行动,重点加大对酒店、饭店、KTV等涉酒场所周边路段及国省道主要路口的巡逻管控力度。对查获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二次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人要依法并处行政拘留;对醉驾嫌疑人,要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各地公安部门按月将查处的酒醉驾违法和涉酒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属地通报,乡镇(街道)组织村(居)委会、老人协会等基层组织,广泛开展公开公示和警示教育。对涉及运输企业驾驶人酒醉驾交通违法或引发交通事故的,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运输企业采取约谈、停业整顿、罚款、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处罚、惩戒措施。 此外,各乡镇(街道)结合创建“零酒驾”示范街区活动,向辖区饭店、酒店、宾馆、酒吧、KTV等涉酒场所发放告知书,督促相关场所在收银台或醒目位置张贴“禁酒驾”“酒后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等宣传警示标牌,并落实专人劝阻制度,主动推出酒后代驾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