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启动联动机制发放2020年9月份价格临时补贴。 9月份,宁德市辖区居民消费价格当月同比上涨1.3%,其中,食品类价格当月同比上涨6.7%,达到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临界标准。为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通知明确,将决定继续在全市启动联动机制。以当月市辖区SCPI同比上涨3.9%为计算依据。 发放对象: 全市2020年9月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保障对象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其中一种身份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发放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44元/月; 2.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25元/月。 (闽东日报社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