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抢劫亚裔嫌犯被重判 华人维权需多方努力

2020-11-17 14:47 来源:中国侨网 责任编辑:余雪林

中国侨网11月17日电 近日,法国巴黎上诉法院对抢劫亚裔的暴力事件嫌犯作出重判,《欧洲时报》就此刊文表示,这是对华侨华人“反暴力要安全”诉求的回应,也是法国司法公正的体现,必将增强旅法华社依法维权的信心和决心。

全文摘编如下:

11月12日,法国巴黎上诉法院对在巴黎南郊针对亚裔妇女暴力抢劫的3名罪犯作出判决,以“带有种族歧视的攻击”罪名在一审法院判决上加重了刑期。无独有偶,9月初,博比尼法院也以“带有种族歧视”的暴抢罪判处6名在巴黎大区多地对华人实施暴力抢劫的犯罪嫌疑人2至6年实刑。

消息传出,无论华社还是法国的反种族歧视组织都一致拍手称快。这对长期以来遭受有针对性的暴抢的华侨华人来说,也是一个历史性的判决。这既是对华侨华人“反暴力要安全”诉求的回应,也是法国司法公正的体现,对犯罪分子形成震慑,无疑也增强了旅法华社依法维权的信心和决心。

这不是法庭第一次以“种族歧视”攻击罪名判处针对华裔族群暴力抢劫的犯罪分子。2016年9月27日,巴黎北郊博比尼法院首次对3名专门在博比尼、德朗西、欧拜赫维利埃市一带针对华商抢劫的3名罪犯首次使用了“种族歧视攻击”罪名。华裔族群不是法国社会治安状况每况愈下的唯一受害者,但是却是最重的受害者,因为这些暴抢者认准华裔族群“有钱,胆小怕事”,因此往往对华人的抢劫都肆无忌惮,并伴有很强的暴力。法国司法终于承认这是一种带有种族偏见和歧视的犯罪,这对华人依法维权又多了一层保障,更容易在案件诉讼中主张正义,维护权利。

当然,这些犯罪分子对华裔族群(包括来法旅游的中国人)“钱多,喜带现金,好欺负”的印象的形成并非一日之寒。多年以来,他们针对中国游客和华商的暴抢都让他们“收入”颇丰,很多华人有“破财免灾”思想往往“不予追究”,即便有人受伤严重报了案,但在司法调查中也不愿出庭作证。

在上述案件的一审过程中,在警方录下的30多名受害者中,只有6位受害人参与起诉,只有一位受害的女士出庭作证,而在今年9月4日巴黎北郊博比尼法庭针对华商的6人犯罪团伙审判中,无一人出庭作证,正是这种长期息事宁人的做法,让这些人的种族靶向观念扎下了根。就在前几天法国一百多名议员在《解放报》联名发表公开信谴责对亚裔的暴力、歧视时也指出:针对“反亚裔种族主义”的投诉很少见,因此必须集体克服这种逆来顺受的做法,鼓励举报种族主义行为。即使今天,华人已经很少出门带现金,这些案件中罪犯抢到的有时只是几张饭票,但是对华人的有钱印象却没有消除。

华人不愿报案和出庭作证的原因有很多,除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观念作祟,还有一个观念是“司法不作为”:报案耗时太长,但很多案件不了了之;法律保护未成年人,这边抓住转头就放人了;即使成功起诉,也感觉量刑太轻,害怕再被报复……我们不能否认有这样的现象,但是如果仅凭这种印象就放弃了依法维权,这无疑是抓了芝麻丢了西瓜。记者调查了大量案例发现,很多时候,由于受害者不报案,警方缺乏证据,无法对罪犯实施抓捕;即使抓住罪犯了,如果没有形成有效的证物证词链,也难以为嫌疑人定罪量刑。

其实警方对报案后的案件还是非常重视的。以北郊博比尼法庭审判的这个11人犯罪团伙为例,在警方接到大量报案后,欧拜赫维利耶市警局组成了6人专案小组围绕案件进行了一系列的侦查行动,通过电话监听、监控摄像等分析锁定犯罪嫌疑人,终于在2018年10月出动60多名警察一举将这个团伙歼灭。

现在, 报警有多种方式,可在网上报警,也可预填报警表,到警局签字,这样会节省时间。对于法语不好的,警局配备了中文及其它语言的报警单,可以用自己熟悉的语言填写。警局也有翻译人员协助。报警后引起警方对案件常发地的关注,不但利己,也利人,将会减少犯罪,保护大家的生命财产。

近年来,华侨华人依法维权意识不断觉醒,从依法上街游行争取权益到成立的各类维权组织,都为保护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了贡献。特别是一些华裔青年,时刻警醒,不平则鸣,积极为维护华侨华人权益而奔走呼喊。但是,仅靠一部分人的力量是单薄的。我们都是这个社会的一份子,是命运共同体,一个人无法独善其身,只有我们绝大部分人都行动起来,增强依法维权的行动力,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现在法律已经做出了回答,法院作出了示范性判决,以后的路该如何走,就看我们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