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引导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漳州市今年将创建星级农贸市场,至2021年末评定星级市场数量不少于15个,其中四星级3个、五星级1个,最高奖励总额100万元。 据悉,今年参评的对象范围为列入2018-2020年全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三年改造建设计划的农贸市场,以星级农贸市场评分标准为依据,采用文件材料评审、现场测评和专家委员会审定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评选分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三个等级,对达到等级的农贸市场,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8万元和10万元。 其中,星级农贸市场评分制度的基础分为120分,加分项17分、减分项8分。三星级市场现场测评得分不得低于90分;四星级市场现场测评得分不得低于100分;五星级市场现场测评得分不得低于110分。依据现场测评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参评市场排名。星级市场评定两年内有效。 评选结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对星级市场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回访检查。被降低星级市场称号的,自被降星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恢复或参加星级市场创建;被撤销星级市场称号的,自被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予恢复或参加星级市场创建。星级市场被降级、撤销星级的,由原认定机关调换或收回星级市场牌匾。(闽南日报记者 柳楠 李润 晓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