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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今年起,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新提任科级干部要求填报《住房、车辆、收入情况登记表》,并在局门户网站和公开栏公示,公示情况作为拟提任干部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的前置条件。 同时,对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和干部廉政档案进行更新完善,要求局机关科室、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法人代表必须填写《住房车辆情况登记表》,对其本人、配偶子女的房产、车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此外,还配套建立信息核查机制、追责机制,对全部新提任干部和部分、党员干部的填报情况,将第一时间组织抽查核对,防止谎报、瞒报,对违规人员将予以问责。 (湄洲日报 陈霖 通讯员 谢高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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