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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中香—闽中红乌龙 莆田市龟山茶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基地、加工、科研、销售于一体的茶叶企业,拥有莆田龟山寺千年古茶园350亩和1000多平方米的清洁化加工厂。公司十分重视茶叶品牌建设,始终坚持“还茶本色、本香、本味”。龟山茶业作为福建闽中红乌龙的唯一代表,承袭龟山茶千年基业,挖掘龟山茶文化内涵,传续明万历皇帝赐名的“月中香”品牌,感受源于公元822年老茶园的自然恩赐。近年来,龟山茶业推出“月中香”牌妈祖平安茶、莆商茶、禅茶等系列产品,在业界突显的品牌高度和竞争优势,受到各界有识之士的高度肯定,先后获得“央视CCTV推荐品牌”“福建省优质茶”“世界旅游小姐福建赛区指定红茶”“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指定茶叶”荣誉,通过福建省农业厅“绿色食品”鉴定,公司还被商务部和中国茶叶协会联合授予“诚信经营示范企业”。 企业商标定为“月中香”,一是传承龟山茶千年文化,传续明万历皇帝赐名,复兴莆茶第一品牌;二是凭借莆田妈祖文化、莆商精神和龟山禅茶文化,挖掘龟山海拔756米生态古茶园的千年老枞、百年老枞物质,打造莆田茶叶新名片。 现将广告语征集相关事项公告于下: 一、作品要求: 1、格调高雅,清新自然,高度概括其产品品质(茶叶有机品质,原生态)和妈祖文化、莆商文化、龟山茶文化精髓。 2、语言凝练、简明易记、易流传、具有美感、字数最多不超过12个字。 3、情感饱满,意韵深远;时代感强,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 4、广告语最好与龟山茶文化和“月中香”品牌红乌龙茶相呼应。 5、作品需附创意说明。 二、之前用过的广告语: 1.龟山月中香,天下莆商故乡情怀茶。 2.宫庭御茶王,龟山月中香。 3.月中香,老家这杯茶。 以上广告语用过之后感觉不满意,仅供参考。 三、征稿时间: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评选结果在《侨乡时报》和莆田东南网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价值3000元的“月中香”牌红乌龙茶; 2、二等奖2名,各奖价值1500元“月中香”牌红乌龙茶; 3、三等奖3名,各奖价值800元“月中香”牌红乌龙茶; 4、优秀奖5名,各奖价值500元“月中香”牌红乌龙茶; 五、提交方式: 1、邮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广化路油画城C区108号,邮编:351100(邮件请注明“广告语征集”字样); 2、网上投稿请发至“E-mail:2252607816@qq.com”; 3、应征者应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 六、征集说明: 1、允许多次投稿,每条广告语只有一次参评资格,抄袭他人创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者,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2、应征作品及资料概不退还; 3、相同作品以投稿先后顺序决定。 4、应征作品一经录用,其著作权归“莆田市龟山茶业有限公司”所有。 5、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莆田市龟山茶业有限公司 2014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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