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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8月18日起禁止在莆田上市销售

2014-08-17 10:14  曾茂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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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昨从市工商局获悉,自8月18日起,超标电动车全面禁止在我市上市销售。

据介绍,超标电动车是指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国家标准,且不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二轮电动车。此外《莆田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也将作为流通环节非机动车管理依据之一。

连日来,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开展非机动车销售市场整治工作,对辖区非机动车经营者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销售主体资格进行审查,督促电动车经营者全面自查。8月13日至17日,将要求经营者将库存超标电动车自行下架、清退,并严格执行8月18日起全面停止销售超标电动车的规定。

(湄洲日报 曾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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